片片飛雪

2月 13, 2010

年節大吃9天零食走25萬步才能抵

歸類於: Nicole3的部落格 — Nicole3的部落格,歡迎觀賞 @ 9:58 am

聯合報/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

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35470

春節期間免不了吃吃喝喝,加上今年假期特別長,
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提醒,

每天多吃800大卡的零嘴,9天下來可能胖1公斤,

以每天走1萬步計算,至少要走25天才能瘦1公斤。

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惠民說,

一顆鑲滿榛果的巧克力,熱量大約是70大卡,與1顆橘子差不多,

但橘子含有纖維質,吃了有飽足感,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
若一口氣吃下8顆鑲滿榛果的巧克力,須跑步1.5小時,才能消耗掉熱量。

至於魷魚絲、牛肉乾等零嘴,熱量也不低。

一包約200公克重的魷魚絲,含有566大卡熱量,

不小心下肚,就得跑1.5小時,才能避免體重增加。

吃零嘴少不了飲料搭配,國健局說,

600西西的汽水、可樂及沙士,熱量超過200卡,喝一瓶飲料就要多跑40幾分鐘。

尚無評論

尚無評論。

RSS feed 此篇文章的評論。

抱歉,此時評論的功能已被關閉。

Powered by WordPres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