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節大吃9天零食走25萬步才能抵

聯合報/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
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35470
春節期間免不了吃吃喝喝,加上今年假期特別長,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提醒,
每天多吃800大卡的零嘴,9天下來可能胖1公斤,
以每天走1萬步計算,至少要走25天才能瘦1公斤。
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惠民說,
一顆鑲滿榛果的巧克力,熱量大約是70大卡,與1顆橘子差不多,
但橘子含有纖維質,吃了有飽足感,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若一口氣吃下8顆鑲滿榛果的巧克力,須跑步1.5小時,才能消耗掉熱量。
至於魷魚絲、牛肉乾等零嘴,熱量也不低。
一包約200公克重的魷魚絲,含有566大卡熱量,
不小心下肚,就得跑1.5小時,才能避免體重增加。
吃零嘴少不了飲料搭配,國健局說,
600西西的汽水、可樂及沙士,熱量超過200卡,喝一瓶飲料就要多跑40幾分鐘。